苏大附中教师行为正负面清单
苏州大学附属中学教师日常行为正面清单
1.要坚定政治方向,自觉爱国守法。要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 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提高政治站位;遵纪守法、教书育人、为人师表、团结同志、关爱学生、家庭和睦;
2. 要自觉传播优秀文化,潜心教书育人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立德树人导向,充分利用教材中的相关内容,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思想品德教育,坚持德育为主、五育并举,积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全面推进素质教育;
3. 要关心爱护学生。尊重学生,对学生的教诲要动之以情,晓之以理,要坚持家访制度;要重视后进生、问题生的转化工作,有针对性地组织课后指导和心理疏导;
4.要坚持言行雅正。举止高雅,着装整洁,仪表端庄、谈吐文明,待人诚恳和蔼,不穿戴与教师身份不相称的服饰;
5. 要用谈话式教学法(启发式和讨论式)进行教学,坚持教师为主导,学生为主体,训练为主线的三为主原则;
6. 要认真做好教学“七认真”工作。要加强理论学习,钻研大纲,熟悉教材,认真备课、上课、批改作业和辅导学生;备课充分,讲课精炼,作业适量;遵规守纪,勤奋执教。
7. 要加强安全防范。要坚持学校安全第一的思想,增强安全意识,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,保护学生安全,防范事故风险。
8.要秉持公平诚信。坚持原则,处事公道,光明磊落;要自尊自重,教师之间要互相尊重,互相帮助,不嫉贤妒能;
9.要关心时事,学习政策,要努力学习教育科学理论,不断更新观念,提高学识水平,,不断增强事业心、责任感,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。
10. 要坚守廉洁自律。严于律己,廉洁从教;规范从教行为,依法从教;勤勉敬业,乐于奉献。
苏州大学附属中学教师日常行为负面清单
1.不准违反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,不准通过课堂、论坛、讲座、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、转发错误观点,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、不良信息;
2.不准歧视、侮辱、讽刺、挖苦学生,不准体罚、变相体罚学生,严禁虐待、伤害学生。
3. 不准索要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、旅游、娱乐休闲等活动;
4. 不准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、面临危险时,不顾学生安危,擅离职守,自行逃离;
5. 不准向学生推销、购买教育部门审定之外的复习资料、教辅读物、图书报刊、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;
6. 不准违反教学纪律,敷衍教学,不准在教学区抽烟、在课堂上接待电话,不准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;
7. 不准在招生、考试、推优、保送及绩效考核、岗位聘用、职称评聘、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,骗取荣誉;
8. 不准动辄让学生家长到校,不准埋怨、指责、训斥家长;
9. 不准参加赌博以及迷信活动和其他非法组织的各种活动;
10.不准有偿为自己所教学生补课,不得组织、参与有偿补课,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、提供相关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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